根据《个人数据保护法》B.E. 2562 (2019) 制定的个人数据保护政策
1. 简介
艾艾普科技有限公司
本《个人数据保护政策》根据《个人数据保护法》B.E. 2562 (2019) 制定,旨在保护用户的数据、生物识别数据和敏感个人数据。
艾艾普科技有限公司特此保证,用户的所有此类数据将按照《个人数据保护法》B.E. 2562 (2019) 及其他相关法律进行保护。
2. 目标
本《个人数据保护政策》根据《个人数据保护法》B.E. 2562 (2019) 由艾艾普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制定,其目标如下:
2.1 保护个人数据
保护用户的个人数据,确保其安全性和机密性,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、使用、披露、修改、销毁和干扰。
2.2 建立信任
在用户、客户和利益相关者之间建立对公司信息系统服务利用的信心。
2.3 维持服务标准
按照国际标准,在安全标准方面维持信息系统的服务水平,并遵守《个人数据保护法》B.E. 2562 (2019) 或其他相关法律。
3. 定义
3.1 “个人数据”
指与个人有关的、可识别该个人的任何信息,无论直接还是间接,但不包括已故个人的信息。
3.2 “生物识别数据”或“生物特征”
指使用技术或工艺产生的个人数据,这些技术或工艺用于利用个人独特的生理或行为特征,从而可以验证该个人身份与其他人的不同,例如面部识别数据、虹膜识别数据或指纹数据,以及可以验证个人身份作为独特的、与他人不同的特征的特定数据。因此,它不限于面部特征、虹膜或指纹,还包括声音模式、疤痕、DNA和签名等。
3.3 “敏感个人数据”
指《个人数据保护法》B.E. 2562 (2019) 第 26 条规定的个人数据,包括种族、民族、政治观点、宗教或哲学信仰、性行为、犯罪记录、健康数据、残疾、工会信息、遗传数据、生物识别数据,或任何其他对数据主体产生类似影响的数据,由个人数据保护委员会规定。
3.4 “数据控制者”
指有权力和义务就个人数据的收集、使用或披露做出决定的个人或法人。
3.5 “数据处理者”
指根据数据控制者的指示或代表数据控制者进行个人数据的收集、使用或披露操作的个人或法人,前提是该个人或法人不是数据控制者。
4. 人员范围
本个人数据保护政策适用于公司的所有人员(以下简称“操作员”),包括正式员工、合同工、顾问以及被授权访问公司信息技术资源的外部各方。
5. 用户数据收集
公司不会收集用户的个人数据、生物识别数据和敏感个人数据。但是,在某些情况下,公司可能会利用这些数据来开发服务系统,以实现最大程度的稳定使用。尽管如此,在每次使用这些数据之前,公司将始终征得用户的同意。
6. 用户个人数据保护
公司将仅在《个人数据保护法》B.E. 2562 (2019) 授权的范围内行事。公司将根据《个人数据保护法》B.E. 2562 (2019) 或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,专注于保护用户的个人数据、生物识别数据和敏感个人数据。
7. 保密性
用户的个人数据、生物识别数据和敏感个人数据将被视为公司的机密信息。公司将以维护其自身机密信息的方式来维护这些数据,并且不低于《个人数据保护法》B.E. 2562 (2019) 或国际标准规定的标准。
8. 政策审查和更新
本个人数据保护政策将进行修订和修改,以跟上可能新颁布的法律,确保本政策始终根据新法律的规定保持保护。
9. 联系信息
有关根据《个人数据保护法》B.E. 2562 (2019) 制定的本个人数据保护政策的任何疑问,请联系:
艾艾普科技有限公司 税务识别号:0135556015413 总部:80/359 Moo 3, Soi Khlong Luang 26 Khlong Nueng 镇, Khlong Luang 区 巴吞他尼省 12120, 泰国
- 电话: 02-051 2453
- 电子邮件: info@iapp.co.th
- 网站: https://iapp.co.th
公告日期:2025 年 8 月 22 日
艾艾普科技有限公司
(Saranyapak Limsangsuree 女士)
董事总经理